Uber司機賺102元車資 換來5萬元罰單

中央地方聯手稽查U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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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港機場當場查獲開單告發。(高雄市區監理所提供)

黃姓駕駛人透過Uber平台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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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02元車資載客至高雄小港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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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聯合稽查小組查獲。拆帳賺不到102元車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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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因而換來逾490倍的5萬元罰款及吊扣牌照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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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償失。高雄市區監理所4日接獲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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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小港機場有Uber違規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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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聯合高雄市交通局、航空警察局合作執行稽查,當場查獲黃姓駕駛開著白色自小客車,依Uber平台媒合出車載客。黃男與乘客都坦承透過Uber平台叫車,從鳳山區五甲三路到小港機場,車資新台幣102元。稽查人員當場開出1張5萬元罰單,並吊扣牌照2個月。車資還要Uber抽成,實際入袋收入比102元少,卻收到逾490倍的罰款,想賺外快貼補家用的黃男,得不償失。高雄市區監理所所長冬啟程表示,Uber違規營業不僅破壞計程車客運業市場秩序外,民眾搭車安全也沒有保障,呼籲民眾不要搭Uber;並提醒同時也提醒自用車駕駛勿心存僥倖參與Uber違規營業行列。高雄市區監理所強調,自用車輛之駕駛若加入接受派遣違規營業,駕駛將處罰新臺幣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車輛牌照2個月至6個月。而黃男是第一次被查獲的初犯,因此依最低罰則處罰,若再被查獲,就會調高罰款,呼籲自用車駕駛人不要為小利而以身試法,會得不償失。(中時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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