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中縣和平鄉長陳斐晏被控在擔任鄉長期間,
,透過男友詹文化任白手套,
,共同向新龍與富元營造索賄,
,營造公司因擔心無法請領二億多元工程尾款,
,支付二千萬元給陳、詹。台中地院依貪汙罪判陳、詹各十五年徒刑,
,併科罰金三百萬元。陳、詹上訴,昨天被台中高分院駁回。,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