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租賃女王」之稱的仲量聯行副總吳瑤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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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花仙子企業生產的克潮靈集水袋除濕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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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入五個共價值約七十萬元的名牌包內除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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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料集水袋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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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內液體嚴重腐蝕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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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包包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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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氣得對花仙子求償。士林地院昨判決吳女勝訴,花仙子須賠卅九餘萬元。
吳瑤華的律師吳敬恆表示,吳在意的不是賠償金額多少,提出訴訟是要花仙子企業承認錯誤,他們將不會主動提出上訴,但如果花仙子提出上訴,官司將打到底。
吳瑤華在美商仲量聯行擔任副總,業界封她為「租賃女王」,吳女前年買了花仙子公司的「克潮靈集水袋除濕盒」,平放在其價值共七十多萬元的柏金包、兩個香奈兒包和兩個機車包內。前年五月,吳女發現包包內的集水袋破裂,液體流出,使其包包一大片的皮革變色、硬化,氣得對花仙子興訟求償。
花仙子主張,該產品注意事項載明請水平放置使用,勿直立使用;吳女將產品放在包包內,因皮包材質柔軟,難保持水平,吳女未合理使用,其損害與產品無關等等。
法官認為,吳女先在柏金包內以棉布襯墊於底部,以維持包包堅挺外型,包內已無多餘空間,吳不可能以直立方式放除濕盒,加上其櫥櫃層架平坦,放包包後已占滿空間,並不會因吳拿衣物而割裂集水袋的頂面吸濕紙。另,外法院依鑑定報告發現,包包所沾染液體和集水袋內液體符合,集水袋內液體呈弱酸性,和產品標示的弱鹼性不符。
法院依吳女五個包包使用折舊後,估值約值五十五餘萬元,但審酌吳女將除濕盒放在包內,有可能集水袋已達滿水線,未發現即時更換,才有逸漏可能,認為吳也需付三成過失比例,因此判決花仙子須賠償卅九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