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前年10月騎機車在三民區撞死陳姓婦人,
,高雄地院審理時,
,他辯稱是對方自己倒下、他沒撞到人。不過法官認定陳男疏於注意陳婦正穿越道路,
,依過失致死罪,
,判他徒刑7月。還可上訴。(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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