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繳牌照稅罰1倍 挨批過重

     民眾是否曾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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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才開徵的汽車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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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收取一年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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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預繳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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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議員謝彰文認為對車主相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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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車輛僅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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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未繳稅上路遭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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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需加罰一倍的罰款及十五%的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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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重覆處罰,地方稅務局長林延文表示,會向財政部反映。
     謝彰文表示,使用牌照稅開徵日期為四月一日至卅日,車輛使用期間為一整年度,屬於預繳稅款,若四月底前未繳稅款而繼續行駛在路上遭抓包,兩天加罰一%的滯納金,最多可罰至十五%,但還需加罰一倍的稅款,相當不公平。
     根據地方稅務局統計,一○一年度共裁罰一萬四千兩百廿二輛,占汽車總數的二.一二%,補徵本稅為一億零八百七十六萬元,牌照稅滯納金共收取一千三百一十萬元,整年度罰鍰則為一億四千多萬元。
     「若是出國半年,車輛還需繳交一年稅嗎?」謝彰文質疑,預繳稅款對於只用半年車輛的駕駛不公平,下半年沒有使用事實卻被迫繳交,另外,未能如期繳稅者,部分屬於弱勢族群,加倍罰鍰,對他們來說,無異是雪上加霜,她建議,降低罰鍰倍數,或是隔年度查獲未稅行駛公路者,再處罰零.五至一倍。
     對於牌照稅罰款過重問題,林延文說,早已向財政部反映問題,會把議員的建議,再次向中央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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