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令人心碎的戳打機體聲

我住在南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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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航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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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飛機從頭上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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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號早11點半看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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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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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有飛機以十字橫過環東道路?再看落水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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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我騎腳踏車常經的河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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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踏上U-bike到了現場。我上了堤防上的樓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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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已攔上黃線,我仍鑽過去,看到機骸翻在下面,我不想拍,後還是拍了幾張照,其實沒什麼意義。看到救援人拿鐵杵戳機身。不久,中天記者到,我讓出位給她們拍。我留了5分鐘,也要走了,警察過來,問是否記者,否則請離開,我不悅,但想,該聽警察的,否則若大家都擠上來氣粗的與警察爭,說有何規定不准在這看?加上現在警察權威低落,我真不走他們也大概也沒辦法,但我若如此,很不對,也是面對這個悲劇最不好的態度。我在這裡看有何意義,擋著記者位子,他們是想報給大家看,該給他們這個最好的角度。若大家都以計較的態度來爭私,不為大家的權益著想,必然大家都會不好。我就乖乖的下梯走了。我的一朋友,就住河旁邊,他家大廳已成了臨時指揮中心,若飛機沒側拉,他家很可能被撞上。我常坐的車司機說,被砸到的車就是他們車隊的。這個悲劇,電視當然要大報,很多人都要這資訊,但有些記者還是水準不夠,還在說「進行一個救援的動作」。「進行救援」就可,其他都是廢字。以前還有人把「飛機繞一周」,口語說成「繞一個禮拜」的。對空難的報導,很多是誇大亂扯。首先,復興航空連發生兩次事故,好像很有問題,但其實澎湖是下降判斷有誤,是人為因素,而這次是機械因素,兩者不一樣,故說成是「累犯」是不對的。此飛機在世界被用的也很多。另外,說機師多英勇愛民也沒什麼意思。民航機與軍機不一樣,機師是不可跳傘的,故飛機當然要躲避民宅及大建築物,因為撞上一定全毀,這是自救,不是什麼道德高尚。而且飛機故障,很多都是短時間要判斷,有的也無法控制,到底哪項決定是對錯,很難說,出這種事只有靠運氣天命。起飛爬升失速是最致命的。當然,從松山機場出來,迫降最好的就是落基隆河,但這種狀況結果不一,像1982年1月全美航空一架飛機就因為結冰,栽在美國華盛頓波托馬克河,死亡78人,包括地面4人。2009年1月,一架全美航空的空中巴士,在紐約起飛後遭黑雁撞擊,完全失去動力,結果在哈德遜河迫降,150人全獲救,該事件被稱為「哈德遜河奇蹟」。類似這種事還有七八起,災幸不一。這次復興航空失事,飛機是與河垂直相交的,故到底是想迫降河,還是根本已無法操控,難說。不過翼尾擦到環東高架路,或許是15人得存的原因。飛機在80公尺內就翻插在河泥裡,卸掉些衝力,後尾裂開,仍有意識的人可逃出,此不幸中的大幸,否則飛機再往前衝,必撞上對面河堤或公寓,那就會全機毀亡了。當然,這些只是看現有資料的推論,真正的原因與狀況,還是要靠專家詳細檢視後得出結論,這要幾個月,現在都是些粗淺之論,但有新聞需要,很多人就出來胡評亂扯,甚至有媒體造謠,這就會惹柯市長生氣了。這是大不幸,那戳打機體的聲音還在我腦裡。(作者為退休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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