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卡漫社的卅七歲男子王世宏,
,利用到教會、擔任大學社團外聘教師機會,
,假借是「神的使者」誘騙被害女子與他發生性行為,
,被害人數有十二人、其中有九名是女大生,
,次數達六七六次,
,中地院審結,
,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十九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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