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南韓人以二戰時期被強押至日本煉鋼廠勞動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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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新日本製鐵(現為新日鐵住金)索賠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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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首爾高等法院十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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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被告須依原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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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每人一億韓元(約台幣二百六十五萬元)。這是被害人自一九九七年提出訴訟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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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獲得勝訴。
這也是韓國法院首度判決日本企業須對日治時期被強制征用的受害者做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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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判決結果將對其他同類案件產生巨大影響。目前韓國還有五起類似案件正在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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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菱重工業的類似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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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於卅日宣判。
首爾高院表示,新日本制鐵的身是日本核心軍需企業舊日本制鐵,做過與非法殖民統治和侵略戰爭緊密相關的反人道非法行為,新日本制鐵援引日本的判決結果、《日韓請求權協定》及時效已過等理由推卸責任,不能為韓國憲法和國際秩序所接受。
日本官房長官菅義偉說:「日韓間索賠權問題,已得到解決,這是我國的一貫立場」,強調「如果判決與我國立場相左,將不承認」。新日鐵住金稱判決「不正當」,將儘快向韓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一九四○年至四五年,呂運澤(音)等被害人聽信舊日本製鐵將給他們充足食物和工資的謊言,被騙到日本勞役,失去自由。呂運澤等人一九九七年向日本大阪地方法院提出告訴,向新日本制鐵索賠,並一直上訴到日本最高法院,但以敗訴告終。
原告於是向南韓法院遞交訴狀,南韓法院在一審與二審,均以「日本已確定判決」為由,判原告敗訴。但去年五月,大法院(最高法院)表示「日本的判決是以殖民統治合法為前提的,與韓國憲法的價值相衝突」,駁回二審判決,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