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警察長年多以為民服務為上,
Phase one
,少有處理重大刑案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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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其量只有在解嚴前後原來流亡海外的異議人士回國時、與近年來海協會會長們來台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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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的政治抗爭。機場、捷運、高鐵近年來已成為國際恐怖攻擊的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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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分子並非青面獠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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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有可能就是我們周遭的老弱婦孺。上周在奈及利亞就有兩名10歲兒童充當人肉炸彈,造成22人死亡的慘劇。議者或論,台灣沒有像歐美國家的種族、宗教對立,但國際間的恐怖攻擊,已有越來越多是屬於思想激進的「孤狼」,他們未必與恐怖集團有關,他們的訴求可能只是對政府司法不公的控訴,或對現況的不滿。航警、所有的警察都應該要提高風險、加強訓練,不僅要能自保,還需要在危急時刻迅速回應,當然我們更應該正視日益嚴重的「公權力不彰」、警察執法備受挑戰的問題,否則台灣的法治與安全宛如建在流沙之上。去年的太陽花學運之後,嗆警幾已是常態,而因為法律的不完備,要求警察在關鍵時刻大膽用槍以中止不法,幾乎是不可能,多數員警仍然擔心在使用警械之後,要面對所有的民刑事責任。在美國,警察作為國家公權力的象徵,在執行公務時享有絕對權威性,沒半點討價還價的餘地,當事人若不服氣,可以事後憑員警交通罰單去法庭申訴,但在現場決不可與員警爭辯,更不能有任何肢體衝突,否則會被認為有妨礙公務和襲警之嫌逮捕。槍聲響後,或許可以好好的檢視法令是否能夠做警察執法的後盾,而國際間風起雲湧的恐怖攻擊事件,我們也擔心全國被當成雜役使喚的警察們,面對可能襲來的危機。(作者為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祕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