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換交保 陳玉珍延押

     創司法官最高收賄金額及第一位女檢察官涉貪案的前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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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台北地院遞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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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意全部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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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繳回犯罪所得二千三百廿五萬元。承審合議庭仍以她涉犯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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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有串證和逃亡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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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延長羈押兩月。
     陳玉珍在檢五月廿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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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表明願全部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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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法官給予交保機會並從輕發落。
     北院日昨收到書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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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珍提出願對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全部認罪、繳回貪汙所得二千三百廿五萬元,及建請法院認定她犯後態度良好,從輕量刑的三點聲明。
     合議庭收狀後,認為陳玉珍還提到希望將帳戶解凍,好出售股票等相關財產,作為繳回犯罪所得之用,由於事關重大,合議庭要檢方表示意見,以作為審酌參考。
     特偵組代理發言人林豐文指出,檢方當初對陳玉珍求處最嚴厲之刑,後續將看她開庭狀況,再決定是否改求較輕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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