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傳真機-性侵四歲女 逞慾十年判十年

    新竹縣一名捆工把女兒當成洩慾工具,

視力鍛鍊

,從女兒四歲讀幼稚園起,

皮膚過敏

,每周一至三次強迫女兒幫他口交並發生性關係。被害少女國三時自殘,

民間借貸

,被師長發現追問,

專業拆除

,才得知遭狼父蹂躪長達十年。新竹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

桃園舞廳

,判狼父十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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