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女的父親過世後,
,母親和妹妹拒絕讓她祭拜,
,而且還交代靈骨塔業者不讓她進入,
,氣得鄭女一狀告上法院,
,請求50萬精神損害賠償。但法院認為,
,骨灰雖屬於全體繼承人所有,
,不讓鄭女祭拜雖不符合倫常,
,但法律亦無法要求靈骨塔業者讓她祭拜,判決鄭女敗訴。鄭女認為,母親趁著父親病重的時候,就偷偷搬到安養中心,不讓她探視。父親往生後,妹妹要求業者不讓她進入塔內祭拜父親,阻止女兒盡孝。但鄭女的母親說,鄭女曾經要她們搬離住所,還控告他們鳩佔鵲巢,但實際上是父親出錢,借名登記在她名下,她卻數典忘祖,反而向他們要錢。直到她父親過世後,鄭女的妹妹才花錢買塔位,讓骨灰得以存放,沒想到,鄭女連妹妹和母親都一併告上法院,要他們賠償50萬。法官認為,骨灰是屬於全體繼承人所有,祭拜乃是人之倫常,他人不能阻止,但靈骨塔產權既屬妹妹所有,法律也無法要求業者配合,法官要鄭女提供適當的祭拜地點,鄭女又無法提供,因而判決鄭女敗訴。(中時即時),
過去湖南湘西民間有個古老神祕莫測的「趕屍」行業。據說負責手搖鈴開路的「趕屍匠」,
,入行必須面試,
,需滿16歲,
,身高170公分以上,
,膽子得夠大,
,還有一個特殊的條件,就是長相要醜一點,目前這種行業已很少見。
大公網報導,早期年代,你若在湘西神祕的山村小客店投宿,便極有可能看到死屍走路。在天亮前,小客店前搖搖晃晃走來一行屍體,屍體都披著寬大的黑色屍布,在披著黑色屍布的屍體前,有一個手執銅鑼的活人,這個活人,當地人叫做「趕屍匠」。
敲鑼搖鈴 摸黑驅屍
趕屍匠一面敲打著手中的小陰鑼,一面領著這群屍體往前走。趕屍匠不打燈籠,手中搖著一個攝魂鈴,鈴聲是為了讓夜行人避開,通知有狗的人家把狗關起來。屍體若2個以上,趕屍匠就用草繩將屍體一個一個串起來,每隔7、8尺遠一個,黑夜行走時,屍體頭上戴上一個高筒毯帽,額上壓著幾張畫著符的黃紙垂在臉上。
湘西民間自古就有趕屍這一行業,學這行的,必須具備膽子大、身體好等條件。趕屍匠不亂收徒弟,學徒拜師時需由家長先立字據,接著必須面試。一般來講,要滿16歲,身高170公分以上,且相貌要長得醜一點。
面試時得過三關,才有機會錄取。首先是要能分辨方向,趕屍匠會先讓應試者望著天空的太陽旋轉,接著突然停下,然後要能馬上分辨東西南北。第二關是測試體力,因為趕屍通常在山間行進,當屍體爬不上陡坡時,趕屍匠就得扛屍體。
平日務農 接業務出勤
當然還要有膽量,因此趕屍匠會將一片桐樹葉放在深山的墳山上,要求應試者在黑夜裡取回。
趕屍匠平日生活跟農民沒有兩樣,只有接到趕屍業務時,才會改裝前去趕屍。找趕屍匠趕屍時要說,「師傅,請你去走腳」或「走一回腳」。趕屍匠若答應,他便拿出一張特製的黃紙,讓你將死人的名字、出生年月、去世年月、性別等寫在黃紙上,然後畫一張符,貼在這張黃紙上,最後將這張黃紙藏在自己身上。
趕屍匠穿著十分特別,不管什麼天氣,都要穿一雙草鞋,一身青布長衫,腰間繫一黑色腰帶,頭上戴一頂青布帽,腰包藏著一包符。
趕屍匠還要學會畫符,這種奇特的符是在黃紙上用朱砂筆畫上又像字又像畫的東西,途中遇到意外情況,便將符朝西掛在樹上或門上,有時也會燒成灰和水吞服。
此外,趕屍匠還得學會36種功,才能趕屍,包括能讓死屍站起來的「站立功」、讓屍體停走自如的「行走功」、讓屍體走路能轉彎的「轉彎功」,以及「下坡功」、「過橋功」、「啞狗功」「還魂功」」等。
所謂「還魂功」,是用一種湘西特產的草藥撒在屍體上,據說還魂功越好,死屍的魂還得越多,趕起屍來便特別輕鬆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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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看守所七名死囚之一的戴德穎,
,身背一條人命,
,昨天法務部以「手段兇殘、忘恩負義」批准執行令,
,在燕巢高雄第二監獄執行槍決。法警開了三槍,
,戴德穎在昨晚六點五十一分伏法。高雄二監副典獄長鐘仁貴表示,
,戴德穎最後遺言:「母親失智、已無牽掛,
,解脫了。」
戴德穎生前曾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
,昨天槍決後,高雄二監表示,因高雄長庚評估並不適合,所以昨晚並沒有進行器捐。經媒體進一步追問,高雄長庚醫院發出簡訊說明。
高雄長庚醫院昨晚發簡訊給媒體:對於捐贈者家屬想遺愛人間的意願與精神感到欽佩與不捨。移植醫學發展與國際人權趨勢密不可分,死刑犯器官移植違反了國際人權價值,高雄長庚希望救命,但無法做出傷害台灣國際形象舉動,也要避免讓台灣人權與極權國家畫上等號,因此決定不執行此次手術,希望各界尊重與理解。
案發時年僅卅一歲的戴德穎與程姓女友交往,還搬進程家位於高雄苓雅區的住處。因整日遊手好閒,女友父母反對交往;程女遂和戴分手,戴德穎搬出程家後多次要求復合遭拒,計畫殺人。
民國九十五年國慶日深夜十一時許,他帶著鐮刀、膠布、鐵絲,騎機車到程女住處守候。次日凌晨一時許,從防火巷攀窗進入程女三樓住處躲藏,至當天下午三時被程女六十三歲的母親發現,為了殺人,竟躲藏了卅八小時。
程母見戴嫌久未進食,準備下樓烹煮食物供他食用,戴嫌突然持鐮刀堵住樓梯口砍殺程母,程母被壓制在地,頸部遭鐮刀重創,大聲呼救。七十七歲的程父上樓查看,勸阻戴嫌不可如此,程母要程父快跑,戴竟追殺程父,並不理程父苦苦哀求,將人砍殺廿六刀致死。
負傷的程母在二樓陽台呼救,戴德穎坐在一樓客廳休息,鄰居入屋詢問發生何事,他說:「殺人了,趕快出去!」隨即騎車逃逸。警方發現,他在逃亡期間買報紙,還在日記寫下「哈!都有刊載我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