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北院重新開庭認為,
,禁止在場人員離去是為確保搜索順利執行,
,並無不妥,
,因此採信檢方說法,
,認定相關涉案人遭偵訊逮捕,
,並在未逾越24小時法定限制,
,以4人犯罪嫌疑大、有勾串滅證與逃亡之虞,仍裁定羈押禁見。4人不服,二度提抗告,高院前天先駁回趙、周抗告;昨日上午再駁回胡曉菁、池泳霖抗告,因為不能再提抗告,全案已確定。,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