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前天刊出頂新集團董事長魏應交應訊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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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名連勝文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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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連系懷疑筆錄為何會從檢調流出。儘管檢調異口同聲否認洩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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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不見偵查自清。尤其筆錄是司法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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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錄流出除侵害國家法益也重創司法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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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應積極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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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能一句不可能是檢察官洩密所輕描帶過。
過去包括中信集團的辜仲諒、元大馬維辰等人在特偵組應訊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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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在事後被曝光。其中辜仲諒部分,特偵組當時強調絕不是特偵組洩漏,表示案子已經移送法院,律師也可以閱卷的。說法幾與北檢如出一轍,但迄今快4年還是謎。
此次週刊登出在北檢偵查終結已10個月後的魏應交筆錄,從新聞來看,一個不起訴的案件,不會在事隔多月成為媒體焦點,更何況相關事證已被檢方認為並無不法。
明年縣市長選舉,政黨進入提名關鍵時刻,有心人士此刻提供筆錄,不免被質疑是要拉連勝文下水,更扯上王金平。「這不是陰謀,什麼才是陰謀」。
有心人士運用的是應該被保密及妥為保管的偵訊筆錄,經手者除負責偵查詢問的調查局調查員、檢察官外;另就是當事人委任律師、當事人,屈指可數,想要查出幕後真相並不困難。但就沒人要查,甚至還要當事人提告才辦。
刑事訴訟法228條,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換言之,檢察官只要認定週刊筆錄就是魏應交的筆錄無誤,就應該主動偵查有無洩密不法,倘若查出與個人資料保護法有關,也可再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告,怎能雙手一攤、置之不理。
況且本案爆料時機敏感,檢察系統應先自清,查出可能洩露出去的管道,自己都無法去自清、自重,何以昭公信。否則此舉無異助長有心人士以司法手段攻擊政敵的氣焰,等同讓政治黑手伸入司法一般。
長期以來,司法爭議案件常在選舉前夕發酵,司法成為政治打手疑慮未能消除的關鍵,就在無法立即查明澄清。最近檢察總長黃世銘為偵辦關說案,被政治人物搞得灰頭土臉,還被北檢小老弟洩密罪起訴;北檢檢察長不應「厚此薄彼」,應負起責任立即指揮追查這起可能是司法界自家人所為的筆錄外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