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員工的年終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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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不動就超過上百萬勞工辛苦工作一年的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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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這些國營事業很多是虧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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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讓人民無法接受。以台電、中油、台糖、台水和漢翔五家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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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只有漢翔完成營運績效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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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四家的營運考評仍付諸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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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若發放優渥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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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服眾?
同樣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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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委員到處兼課、兼差已是考試院的潛規則,但其年薪超過二六○萬元、每周只要負責出席考試院院會、審查會的考試委員,這樣的薪酬對比他們的產出,說得過去嗎?
為了「保衛」不合理的薪資結構及獎金,不少國營事業常以「擔負政策任務」為由,合理化其鉅額虧損。只不過,既然這些事業過去因政策任務而獲利時,員工都能雨露均霑,何以如今因政策任務而虧損時,還能坐領豐厚的年終獎金?
更何況,一般企業都要看營運及盈餘發放獎金,這些國營事業在財務考評報告出爐前,究竟有多少虧損是來自「政策因素」,又有多少虧損是起因於營運不佳,目前還不得而知,豈能動輒拿政策因素當「免死金牌」!
考委訂為十九人,原因在於當時的中華民國涵蓋大陸、青藏、蒙古等地區,加上各族人種繁多。但台灣才那麼一丁點大,公務員考銓人事業務還有人事行政總處分著管,有需要再設十九個位高薪豐厚的考試委員嗎?
考試院宣稱考委人數減少將影響多元意見,問題是,什麼叫多元?標準何在?如果真要多元,為何現職半數考委擁有法政背景?照考試院的說法,那NCC、公平會業務一樣繁雜,是否也要比照考試委員設十九個委員?
國家財政問題已呈現逐年惡化的趨勢,不僅國營事業體系必須改善營運體質,合理調整薪資結構,政府單位也必須審慎衡量執掌任務,適度整併再造。諸如國營事業員工坐領高薪和高額獎金、政府組織大而無當浪費公帑,都只會加深民眾的相對剝奪感。,